关于签发电子护照的通知 |
2014-06-30 |
根据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通知,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将于2014年7月14日起签发电子护照。自7月14日起,申请新护照、换发护照和补发护照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供相应的照片,并留取指纹和签名式样。具体要求请见:
附件: 电子护照常见问答 电子护照指纹采集指引 电子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 电子护照手写纸质签名规格指引 电子护照在线申请预约常见问答
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