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领区侨团支持设立抗日胜利纪念日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 |
2014-03-02 |
3月2日,我领区侨界举行座谈会,就2月2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每年9月3日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进行座谈。领区20余个侨团约40名代表与会,驻法兰克福总领馆领事部主任卢奇志等应邀出席。
各侨团代表纷纷踊跃发言,表达对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设立两个抗战纪念日的坚决拥护和支持,并批判日本政府和日本极右翼势力的倒行逆施。 德国中西部和统会会长蒋平发言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广大海外华侨华人的共同心声。他呼吁大家勿忘国耻,坚决与日本军国主义作斗争,扞卫中华民族尊严,保卫和平。 中德经贸文化交流协会庞忠武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得到包括海外华侨华人在内的全体华夏子孙的衷心拥护。日本政要至今还肆意参拜靖国神社,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事实,中国人民若再不行动,历史可能将被谎言掩盖。 全德华人社团联合会副主席李政军表示,纪念日和公祭日的设立体现了中国人民反对战争、扞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我们一定要牢记历史,不忘国耻。 山东会会长张保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助于全体中国人民牢记历史,同时也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人民爱好和平、扞卫和平的信心和决心,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广大华侨华人对此表示坚决支持。 华人律师张燕元表示,虽然以前也有各种抗日战争纪念活动,但这次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赋予纪念活动以国家法律基础,意义十分重大。 其他代表纷纷表示,全国人大立法设立纪念日和公祭日的决定将激发全体海内外华人的爱国热情。大家将大力支持和宣传这一决定,向德国公众做好宣传工作,使其充分了解这段历史。旅德华侨和华人将积极用实际行动为祖国的繁荣与富强贡献力量,争取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最后,与会者一致通过一项声明,敦促日本政府反省战争罪行,并倡议领区华侨华人每年均围绕两个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