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三届法律研讨会在杭州举行 |
2013-04-09 |
人民日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王晓雁 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三届法律研讨会今天在杭州开幕。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是“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和机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德国联邦司法部长施纳伦贝格和德国驻华大使施明贤出席了会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龚正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欢迎辞。
研讨会为期两天,来自中德两国的90余位立法工作者、政府官员、法官、律师和专家学者将围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预防行政争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非诉讼程序”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诉讼程序”3个专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宋大涵表示,中德两国2000年建立的法治国家对话机制,开创了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国家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开展平等对话和友好交流的先例,为两国双边关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表示,在今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中国将在坚持立足国情实际的基础上,继续借鉴其他国家包括德国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施纳伦贝格在会上说,重视通过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是中德两国的共识,希望中德法治国家对话在增进两国互信与互利合作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会前,浙江省省长李强会见了施纳伦贝格部长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