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举行第十次人权对话 |
2012-10-10 |
新华网法兰克福10月10日电(记者饶博)中国-德国第十次人权对话于8日至9日在德国威斯巴登市举行。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国际司副司长祁小夏与德联邦政府人权专员洛宁主持对话,两国外交、司法等部门官员参加。双方介绍了各自在人权领域的新进展,并就刑事司法与人权保护、少数人及种族歧视和国际人权领域合作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祁小夏与洛宁主持对话 祁小夏指出,中德两国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和发展阶段不尽相同,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十分正常。要妥善处理分歧,一是要坚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德方应尊重中国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中国司法主权,这也是双方开展对话与合作的基础。二是要坚持以建设性方式处理人权分歧。人权对话为促进双方了解、增进互信提供了重要平台,应成为双方妥善处理分歧的主渠道。三是应客观、历史、全面看待彼此的人权状况。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发展经济,用几十年时间走完西方几百年才能走完的路,在人权领域取得了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成绩。德国等西方国家评价中国人权状况,不应割裂中国历史和发展阶段,更不应固守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的偏见。 祁小夏强调,促进和保障人权是个渐进的过程。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中国将继续博采众长、兼收并蓄,沿着自己选择的道路继续努力,也欢迎各方提出善意和建设性的意见。 中方并应询介绍了在刑事诉讼中促进和保护人权、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就,并指出德方在刑事司法、种族歧视等领域存在的侵犯人权问题。 洛宁表示,中方过去三十多年在经济社会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令人尊重和钦佩,他承认没有一国的人权状况是完美的,德国在警察执法、保护少数民族权利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希与中方加强交流互鉴,并希望明年在华举行下轮人权对话。双方认为此次对话坦诚、深入、富有建设性,增进了相互了解。 对话结束后,祁小夏举行了记者吹风会,介绍了此次对话有关情况,并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中方代表团还走访了威斯巴登市青少年拘留所,并与德方检察官座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