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征收美国进口车双反税 将波及宝马和奔驰 |
2011-12-15 |
综合外电报道,中国商务部日前宣布对大排量美国进口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将波及宝马和奔驰等德国豪华车企在中国的销售情况。 2011年12月1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彭博社和路透社等外电评论认为,此次双反税尽管针对美国进口车,但宝马和奔驰两大德国豪华车品牌将受到拖累,原因在于上述两款豪车在生产方面甚为倚重美国工厂,而其美国分公司同样为中国双反税所覆盖,因此难逃受累。 根据商务部发布公告,将征收梅赛德斯-奔驰美国国际公司2.7%反倾销税,征收宝马美国斯帕坦堡工厂2.0%反倾销税。尽管两家公司反补贴税率均为0%,但反倾销税将拉高产品进入中国的价格,从而影响其销量。 目前宝马和奔驰均从美国工厂向外出口SUV等车辆。宝马正着手扩大其南卡罗来纳州工厂产能,从2011年的27万辆/年提升至30万辆/年。该厂生产宝马X5、宝马X6和宝马X3等SUV车型。 戴姆勒-奔驰则计划在2010-2014年建投资24亿美元,用于扩建其阿拉巴马工厂,为生产C级轿车增添设备。当前该厂主要生产奔驰M级轿车、奔驰GL型SUV以及R级Wagon车型。2010年该厂产量为125,400辆。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