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与戴姆勒合资项目获正式批准 |
2011-09-28 |
9月20日,商务部批复了福田汽车与戴姆勒的《合资经营合同》。历经近九年的磋商与努力,福田戴姆勒合资项目正式获批,预计10月底前可取得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
福田戴姆勒合资项目总投资为63.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6亿元人民币,双方按照50:50股权成立中重卡合资公司,其中,福田汽车以现有的欧曼业务可拆分资产经评估后的28亿元人民币出资,戴姆勒以等值现金出资,合资年限为50年。 合资公司将生产福田汽车现有的“福田欧曼”中重卡产品和戴姆勒许可的排放标准和动力分别达到欧V和490马力的OM457重卡发动机,达产后,整车生产能力为10万辆/年,OM457发动机为4.5万台/年。福田汽车将保留“欧曼”中重卡产品专有技术、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海外市场使用权和所有权;戴姆勒将提供技术和专家支持,帮助合资公司提升产品质量,并协助研发针对国内市场的新产品。 (来源: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