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入境香港《预办入境登记通知书》办理指南 |
2012-10-08 |
香港特区政府自9月1日起实施“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在现行台湾居民入境安排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网上免费预办入境登记来港旅游。符合以下条件的台湾华籍居民可以预办入境登记来港旅游: (1)在台湾出生,或在台湾以外地区出生但曾以台湾居民身份来港; (2)不持有除台湾当局签发的旅行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由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入境许可证及网上快证以外的任何旅行证件。 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可通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电子服务平台(网址:www.gov.hk/par)预办入境登记,在服务平台中输入所需资料,使用A4白色空白纸张打印系统编制的《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通知书》并亲自签署(16岁以下儿童须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签署)。登记人会即时获悉是否登记成功。 通知书办理完成后,登记人可持该通知书及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回台旅行证件入境香港特区并获取入境标签。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两个月,有效期内一般允许两次入境,每次停留最多30日。登记人在港期间,需携带通知书、回台旅行证件及入境时获取的入境标签,作为登记人获准在港停留的凭证,出境时亦需出示以上证件。 在此基础上,现行台湾旅客入境安排维持不变,申请人亦可按现行入境安排,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入境许可证入境香港。 下载阅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须知》,请点击: http://www.immd.gov.hk/pdforms/ID(C)1016.pdf(中文)或 http://www.immd.gov.hk/pdforms/ID(E)1016.pdf(英文); 台湾居民现行入港安排,请参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说明: http://www.immd.gov.hk/zhtml/hkvisas_7.htm#9(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