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主席同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会谈 |
2000-11-17 |
国家主席江泽民7月6日上午在土库曼斯坦总统府与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举行会谈。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两国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
尼亚佐夫说,我们期待江主席来访已有很长时间了,今天,我们对你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中国是土独立以后立即予以承认的国家,也是他最早访问的国家。土感谢中国的及时承认,也感谢中国在联合国一贯支持土永久中立的政策。 尼表示,两国建交8年多来,他曾两次访华,亲眼目睹中国的发展和取得的成功,土正认真研究中国的经验,加以借鉴。当前,土中两国经贸合作已有良好的基础,我们应推动这种合作继续发展。 他说,土中两国在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共同的看法。土支持中国在和全球化问题上的立场,也完全同意中国关于世界是丰富多采的,应尊重各国人民选择自己发展道路的观点。他还重申,土支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坚持认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江泽民表示,非常高兴应尼亚佐夫总统阁下邀请对土库曼斯坦进行国事访问。他说,阁下92年和98年两次访华,我们都进行了十分友好和富有成效的会谈。我对此记忆犹新。我此次访土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幸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推动中土友好互利合作关系再上新台阶。 他说,近些年来,土在台湾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等问题上一贯支持中国的立场,我们对此表示感谢。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土奉行的永久中立政策,支持土政府为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保持国内稳定和发展民族经济所作的努力。 他指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双方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有广泛共识,也有共同利益。我们愿同贵国加强合作,通过相互支持加深彼此理解,增进友谊。 他表示,我们高兴地看到,在阁下的领导下,土政局稳定,民族和睦,经济稳步发展,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我们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土友好合作关系在21世纪将得到更大的发展,并对促进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江泽民表示,新的世纪已经来临,我们应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际新秩序,这是我们应认真思考的问题。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中国一贯坚持以下原则: (一)维护和平、反对武力。国家间的争端,应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应彻底摒弃冷战思维和形形色色的霸权主义。 (二)相互尊重、主权平等。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都有参与世界事务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求同存异。各国有权根据本国的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各国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社会制度、价值观念的差异,不应成为发展正常国家关系的障碍,而应成为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的动力。 (四)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各国只有携手合作,平等互利,才能促进共同发展。生态环境恶化、贫困加剧、毒品走私、有组织犯罪猖獗等全球性问题的解决,也有赖于国际社会的相互配合与密切协作。 会谈结束后,举行了签字仪式。江泽民主席和尼亚佐夫总统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联合声明》,石广生部长和土副总理兼中央银行行长甘德莫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库曼政府关于中国向土库曼斯坦提供优惠货款的框架协议》,中石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和土副总理库尔班穆拉多夫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土库曼斯坦政府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相互谅解和合作基本原则协议》。 签字仪式结束后,江泽民主席和尼亚佐夫总统共同会见了记者并回答了他们的提问。 江泽民在答问中阐述了中国对中亚国家的政策。 他说,中亚五国是我们的友好近邻,同各国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 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不断加强同中亚各国的关系。我们尊重中亚各国人民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赞赏和支持中亚各国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促进本国和本地区的稳定所作的努力。 江泽民表示,我们愿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同中亚各国的经贸关系,鼓励和保护相互投资,提高经济技术合作质量,充分利用资源和市场互补优势,开拓新的合作方式和渠道,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 江泽民说,我们愿与中亚国家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欧亚大陆桥”和跨国公路运输合作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建立完善的合作机制并发挥作用,共同致力于复兴现代“丝绸之路”。 江泽民强调,我们愿与中亚各国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地区的安全与稳定,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形形色色的分裂主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为本地区各国持续发展和繁荣创造良好的环境,我们反对外部势力,特别是军事集团在中亚制造不稳定因素,损害这一地区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