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主席与普京总统会谈 |
2000-11-07 |
2000年7月18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人民大会堂与正在我国进行国事访问的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正式会谈,双方就中俄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江泽民热烈欢迎普京总统对我国进行国事访问。 江泽民回顾了中俄关系的发展历程,指出,几年来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顺利,成果显着。中俄关系即将跨入新世纪,此次会晤完全可以被称之为是中俄关系中"承前起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晤。 江泽民表示,普京任总理后,重视发展对华关系,并为深化两国各领域的合作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当选俄总统以来,普京多次重申将继续发展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并把访华作为就任总统后出访亚洲的第一个国家。我们对此表示高度赞赏。 江泽民强调,中俄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又是拥有核力量的国家,对世界的和平与安全负有重大责任。中俄建立和发展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两国正确的历史选择,是两国战略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需要,有利于推动世界多极化进程。深化睦邻友好,加强战略协作是我们对俄关系的既定方针。我们愿与俄方共同努力,把两国关系在现有基础上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使我们永远做"好朋友、好邻居、好伙伴"。 普京首先感谢江泽民邀请其访华以及给予他的热情款待。他说,俄罗斯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俄中关系,在俄首任总统叶利钦和江泽民主席的不懈努力下,两国关系已经有了坚实的基础。我这次访华的目的是要巩固两国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制定发展两国关系的长远目标。俄决心与中国发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关系,这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也将有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普京强调指出,俄罗斯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不会发生变化,俄将坚定不移地支持中国的统一大业。江泽民对此表示赞赏。江泽民指出,车臣问题是俄的内政,别国无权干涉。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俄方为打击恐怖分裂势力,维护国家统一完整而采取的行动。 双方一致商定,为了确保中俄世代友好,永远做好朋友、好邻居、好伙伴,将签署不具结盟性质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并就此责成两国外交部就签约问题进行商谈。 双方对两国解决了绝大部分边界问题给予高度评价,并一致同意抓紧谈判,加快解决剩余边界问题。 在谈到俄中两国的经贸合作时,江泽民指出,两国应加强各个领域的全面合作,包括经贸合作,以充实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他认为: 第一、中俄地缘接近,两国在经济、科技、资源、人才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可挖掘的潜力很多。双方应本着互信互利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多作探讨。 第二、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为推动两国各个具体领域的合作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要充分准备,搞好今秋将要举行的第五次总理会晤,力争多达成一些协议。 第三、我们对进口俄罗斯的产品将实行同等优先的原则,希望俄方也采取相应措施,扩大中国产品在俄市场的份额。双方共同努力,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均衡发展。 第四、双方积极采取措施,为两国企业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相信在双方的不懈努力下,中俄经贸合作水平一定会有更大的提高和飞跃。 普京完全同意上述看法,认为俄中两国合作的潜力巨大,双方应继续在经贸、科技、能源、军技等各方面进行有效的合作。 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看法,双方一致认为,近年来,中俄在人权、反导、军控、地区安全、联合国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实践表明,中俄在国际领域加强合作,对维护两国的自身利益和世界战略平衡与稳定十分重要。双方都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维护联合国及安理会的权威和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动世界多极化进程和国际新秩序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