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凡在我馆领取结婚证的中国公民,我馆将根据自愿原则在取证当日为其提供在国徽和国旗前摄影留念服务。请新人自带相机,如未带相机,请务必带U盘,以便拷贝照片。
特此通知。
驻法兰克福总领事馆领事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